Guide to Investing in Taiwan: Subsidiary vs. Branch vs. Representative Office

隨著全球供應鏈重組,台灣已成為外資設立營運據點的首選。對於外國投資人而言,選擇適當的商業主體結構(Business Entity)是進入市場的第一步。本指南由專業會計師觀點出發,深度解析三種主要組織型態。
1. 組織架構比較速覽 (At a Glance)
| 項目 (Items) | 子公司 (Subsidiary) | 分公司 (Branch Office) | 辦事處 (Rep. Office) |
| 公司名稱 | XX公司 | OO商 + XX公司 + 台灣分公司 | OO商 + XX公司 + 台灣辦事處 |
| 法律地位 | 獨立法人 (Local Entity) | 非獨立法人 (Extension of HQ) | 非法人單位 (Liaison Office) |
| 法律責任 | 以出資額為限 (Limited) | 總公司負連帶責任 (Unlimited) | 總公司負連帶責任 (Unlimited) |
| 營業行為 | 可從事銷售與簽約 (Full) | 可從事銷售與簽約 (Full) | 報價、議價、投標、簽約、採購 (基本上不允許研發行為)(Limited) |
| 資本額要求 | 須經投審司審核 | 須經投審司審核 | 無資本額限制 |
| 銀行貸款/政府補助 | 可 | 有限制 | 僅能由總公司撥款 |
| 購置不動產及車輛 | 可購置 | 可購置
(不動產依互惠原則需登記於總公司名下) |
不可購置 |
| 清算/撤資 | 需經法院清算 (較複雜) | 辦理廢止登記 (較快速) | 報備終止 (最簡便) |
2. 稅務負擔分析 (Taxation Landscape)
| 項目 (Tax Items) | 子公司 (Subsidiary) | 分公司 (Branch Office) | 辦事處 (Rep. Office) |
| 營業稅 (VAT) | 5% | 5% | 不適用 (No Sales) |
| 營所稅 | 20% | 20% | 不適用 |
| 扣繳申報(薪資、租金) | 需辦理並申報 | 需辦理並申報 | 需辦理並申報 |
| 盈餘匯回扣繳稅 | 21% | 滙回非屬盈餘分配 | 不適用 |
| 未分配盈餘稅 | 5% | 免徵 | 不適用 |
| CTP申報 | 適用 | 不適用 | 不適用 |
3. 專業分析與建議 (Professional Insights)
■ 子公司 (Subsidiary) – 稅務與經營彈性兼備
- 具獨立法人資格,可自主管理財務與稅務,享有完整的稅負規劃空間(營業稅、營所稅、未分配盈餘稅、CTP申報等)。
- 適合長期經營、建立品牌與籌資,並享有政府補助及貸款資格。適合預期短期內不一定能產生利潤之投資人。
■ 分公司 (Branch Office) –靈活進入市場,滙回稅負較低
- 無獨立法人地位,分公司繳納完 20% 營所稅後,剩餘利潤匯回總公司時,無需再繳納 21% 的扣繳稅。不適用未分配盈餘稅。
- 適合希望總公司全權掌控,避免重複稅負、設立簡便的企業,特別適合以稅負為考量的投資人。
■ 辦事處 (Representative Office) –低成本探索市場,但無營業功能
- 主要用於代表總公司進行報價、議價、採購及市場調查,無稅務申報責任及繳納稅金,但也無法承接合約、申請補助或購置資產。
- 絕對不能從事營業收入行為。若被國稅局判定有實質營業,將被要求補繳營所稅。
- 適合初期進入市場、試水溫,或作為技術支援、售後服務中心。
4. 給外國投資人的重要提醒 (Important Notes)
- 實質管理處所 (PEM):
台灣已實施「受控外國公司 (CFC)」制度。若您的公司設立於避稅天堂但實質管理在台灣,仍可能面臨稅務合規問題,建議由專業會計師評估。 - 勞動法規合規:
無論何種型態,只要在台灣聘僱員工,雇主皆須負擔勞保、健保、勞退(約薪資 15%-20% 的額外成本),並每年辦理扣繳申報。
投審司審查:
外資(特別是具有港澳資背景)的資金來源審查程序較嚴謹,建議在資金匯入前先行備齊身分證明文件與受益人聲明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