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許多家庭真正的風險,不是「沒有資產」,而是「沒有規劃」。在台灣,遺產分配不只是家務事,更是法律與稅務的交集。本文由專業會計師角度出發,帶您快速掌握遺產分配的遊戲規則。
一、 沒寫遺囑:由法律決定「誰能拿」與「拿多少」
當沒有有效遺囑時,法律會啟動「法定繼承」機制。
1. 誰是繼承人?
配偶是當然繼承人(一定有份),其餘親屬依下列順序遞補:
- 第一順位: 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、孫子女)。若子女先於父母過世,則由孫子女「代位繼承」。
- 第二順位: 父母。
- 第三順位: 兄弟姊妹。
- 第四順位: 祖父母。
會計師提醒: 只要前一順位有人,後一順位就完全拿不到。
2. 應繼分表
| 繼承人組合 | 配偶的應繼分 | 其他人的應繼分 |
| 配偶 + 子女 | 與子女均分 | 全體子女均分剩餘部分 |
| 配偶 + 父母 | 1/2 | 父母合計分剩餘的 1/2 |
| 配偶 + 兄弟姊妹 | 1/2 | 兄弟姊妹合計分剩餘的 1/2 |
| 配偶 + 祖父母 | 2/3 | 祖父母合計分剩餘的 1/3 |
| 只有配偶 | 全部 | 無 |
二、 有寫遺囑:雖然能「重新分配」,但有「底線」
法律尊重個人意願,但為了保障家屬的基本生活,設有「特留分」制度。
1. 什麼是特留分?
這是法律強制留給繼承人的「最低門檻」。就算遺囑寫著「財產全部留給長子」,其他具備繼承權的家屬仍可主張領回特留分的金額。
2. 特留分比例一覽表
| 繼承人身分 | 特留分計算方式 |
| 配偶、子女、父母 | 應繼分的 1/2 |
| 兄弟姊妹、祖父母 | 應繼分的 1/3 |
試算案例:遺產 1,200 萬,繼承人為配偶與兩名子女(應繼分各 400 萬)。
若遺囑寫「全部給配偶」,子女每人的特留分為 400萬 * 1/2 = 200萬。
結論: 子女依法仍可主張拿回各 200 萬。
三、 會計師觀點:遺產規劃中被忽略的 3 個關鍵
1. 配偶的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」
在算遺產分配前,生存配偶可先主張分配夫妻婚後財產的差額。這筆錢不列入遺產總額,既能減少遺產稅,又能增加配偶實質取得的資產,且不受其他繼承人特留分的挑戰。
2. 「分得公平」不代表「好執行」
最常遇到的糾紛是:一間房子由配偶與三名子女「共有」。
風險: 未來要變賣、出租、貸款,都需要全體同意。
會計師建議,應透過遺囑進行「資產類別指定」(例如:房子給配偶,現金給子女),而非單純比例分配。
3. 贈與後的「擬制遺產」
很多人想在生前把財產移轉以避開特留分。但要注意,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給配偶及各順位繼承人的財產,在稅法上仍需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。
四、 會計師的傳承建議
一個成功的傳承規劃,必須兼顧「法律效力」、「稅務優化」與「家庭和諧」。
- 資產盤點: 釐清名下哪些是土地、股權、現金或海外資產,其課稅價值與市價大不同。
- 預留稅源: 避免繼承人面臨「空有房產卻沒現金繳遺產稅」的困境,保險通常是很好的工具。
專業規劃: 遺囑若要百分之百有效,建議採取「公證遺囑」,並諮詢會計師關於遺產稅的預估,避免傳承變成爭產的開始。